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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7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7-25 11:40:46|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拟考核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其相关理论技术研究、规程规范制定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抢险调查、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调研、勘查设计成果评审、终验申报材料的技术核查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度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度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自公告之日(含)后7个工作日截止。

2、本次招聘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资格审查。

3、报名材料

①《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所有材料以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证书需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

4、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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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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