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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