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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泸州龙马潭食药监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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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21:09:48| 来源: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聘)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

具有拟进职位相对应身份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聘)范围、职位、名额及要求

详见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与拟进职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区内参加者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外参加者未达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或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选调(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选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办公室(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新街子街76号,转角店办公区六楼)。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位要求所需有关证明(1份),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性质及干部身份的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报考专业技术类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或职称任职文件。

(2)《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

(二)考试

1、考试采取测试方式进行,测试成绩总分为。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该职位选调(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开考比例(不低于2:1)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聘)。

3、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见测试通知书。

4、测试通知领取时间:2016年8月12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测试通知书,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若某职位由于缺考、测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实际只有一人参加测试的,该考生测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局各职位参考人员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的人员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手续,如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考察,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测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由区人社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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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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