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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兰考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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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09:59:03| 来源:兰考县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满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满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统一分配,纳入全供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被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以及录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招聘方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兰考人力资源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询。

咨询电话: 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 兰考县监察局

原标题:兰考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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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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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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