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是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与药物研究开发的公益性科研院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和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 30 日至2016年7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可从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下载()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外地报名者可于报名截止前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一天作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医药招聘科研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境外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请按顺序装订,到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
2.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实践操作演示及综合素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
7.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在福建中医药大学及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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