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学研合作处业务员1名;
2、技术服务处高级主管1名;
3、技术服务处主管1名;
4、技术服务处业务员1名;
5、国内合作处业务员1名;
6、财务处主管会计1名;
7、财务处出纳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学研合作处业务员
善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各类科技项目的沟通、交流,能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概念,协助做好课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如资料查询,相关材料的准备等。
(2)技术服务处高级主管
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化研究,在充分调研基础,提出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意义的课题,集聚上海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并推进项目实施。
(3)技术服务处主管
能独立承担科技会展项目,具体负责科技会展项目的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等。
(4)技术服务处业务员
善于与军工企业和高等院校进行各类科技项目沟通交流,协助做好有关技术转移、项目转化等科技服务工作。
(5)国内合作处业务员
能协助做好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工作,做好有关会议、项目交流和对接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财务处主管会计
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制作财务报表,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并做好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以及有关的审计和税务咨询工作。
(7) 财务处出纳
负责单位日常的费用报销和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做好凭证整理以及编制资金收付报表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学研合作处业务员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技项目研究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2)技术服务处高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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