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考生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资格的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自7月13日上午9:00—7月16日上午9:0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行考核(面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4.笔试成绩按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报考者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报考具有会计师、各类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各类职业资质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或资格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如为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按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5.招聘岗位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报考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传真电话:

原标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22日

1 2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