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通知如下:
《岗位简介表(A)》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法律类)》、《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英语类)》、《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计算机类)》、《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经济--会计、审计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有关招聘岗位专业科目---《现代汉语写作》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岗位简介表(B)》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公共科目---《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岗位简介表(B)》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公共科目---《基础医学、卫生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注:请考生于5月5日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及报考岗位内排名。
原标题:关于扬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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