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体检及以后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并经研究同意的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则按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其他要求
被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岗位服务满5年方可调(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充县人社局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西充县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西充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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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充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充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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