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工程,大力引进全县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3人。其中,石台县旅游监察大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拟招聘从事旅游开发管理人才1名;石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招聘从事中药材种植开发人才1名;石台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拟招聘从事城市建设人才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设置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6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4、现役军人、本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才办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石台县政府网()、石台县先锋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石台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 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以及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
(三)资格初审。在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5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石台县人才办、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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