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该岗位。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仪表举止、口头表达、普通话水平、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4)成绩公布:面试后次日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
1.报名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笔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完成笔试报名及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2016年5月5日00:00至5月5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5月5日09:00至5月5日23:59。
网上缴费:2016年5月5日09:00至5月5日23:59。
2.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邛崃市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邛崃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报名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6年5月5日23:59前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5)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5月10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①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5月30日前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六、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邛崃市公开招聘邛崃市新闻传媒中心主持人的公告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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