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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西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6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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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州国防教育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工作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工作程序: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勤岗位6名,从事民兵武器管理、养护相关工作。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正科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隶属州国防教育办公室管理,由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委托兴义军分区管理,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

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州兵源)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退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并愿意长期在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4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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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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