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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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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6家,计划招聘46人。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3、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兴化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兴化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专业参考目录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与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联系电话:。

3、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兴化市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4)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6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考生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兴化市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及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泰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2:00—5:00,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6)考生在指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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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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