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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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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7 21:36:14| 来源:嵊州人才网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各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 18 日。

(四)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5〕78号)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五)报考人员为农业户口身份的,聘用时须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人才网()

政策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原标题:2016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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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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