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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1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浙江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1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4-06 21:06:42| 来源:慈溪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细致,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政治学类和社会学类专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须满2年,在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同时符合《关于转发《宁波市公务员转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3号)规定的其它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于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人力社保局大楼(北三环东路1999号)721室报名。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

1.《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指标。

(二)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若经考试或考察确无合适人选选调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可取消本次选调计划。联系电话:。

原标题: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

(责任编辑:jz1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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