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诉讼法之刑事诉讼证据之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
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是对讯问或询问过程和陈述内容的录制,应划归言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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