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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招聘8人公告(湖北武汉)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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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20:45:45| 来源:长江水利委员会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由综管中心在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30前通知,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

面试设主考官1人,由用人单位领导担任;考官7人,由用人单位部门领导及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面试时间每人25分钟。

综合成绩为,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4、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委综管中心承担。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考核时间为2016年4月下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综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和长江委人事劳动网公示7-15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综合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上旬。

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首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家栋、黄玥

Email:

八、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

长江委综管中心纪委,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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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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