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航运和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二期联检服务中心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负责组织落实国函【2011】51号文件;负责相关功能政策创新;负责租赁项目创新和招商;负责金融项目创新和招商;负责航运服务项目创新和招商;负责相关投资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拟于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初定于12月16日9:00至12月22日16:00、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将在此期间在东疆人才网()、泰达人才网(http:)发布。
(二)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详见东疆人才网()、泰达人才网(http:))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共分为笔试和面试两大部分,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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