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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招聘编外人员29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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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16:34:26| 来源:瑶海区人民政府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瑶海区政府网、东方英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政府网、东方英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若不能按时到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一)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岗位,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其他岗位,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期内,招聘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二)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薪酬详见附件1,绩效奖励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面试费用80元。

(二)查询网站:合肥市瑶海区政府网();东方英才网()。

原标题:瑶海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瑶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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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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