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百分制计分办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组织税收助征员进行涉税服务能力素质培训,并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待遇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基本待遇为:月基本工资1800元+五项社会保险(按当年度企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绩效补贴。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聘用单位同意。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地税局
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5年周村区公开招聘税收助征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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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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