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一年,三年内不许交流。
本公告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镇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注: 北镇市农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咨询电话:
原标题:北镇市农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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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镇市农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镇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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