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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商调1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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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商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职位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商调事业工作人员1名(政府法制工作)。

二、商调对象资格条件

1.热爱政府法制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有公法检、政府法制和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4.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益类(一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商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新录用在见习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商调的情形。

四、商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30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丽水市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携带《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录用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商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考试及实际工作能力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商调。

五、组织领导

公开商调工作由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公开商调的具体工作。

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网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商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商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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