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是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区域内生活污水(含部分工业废水)的处理;全市雨污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等。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市排水管理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0月27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相关信息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
2.报名邮箱: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3.报名材料
①《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查询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确认。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复审时间:2015年10月29日8:30—13:30。
复审地点: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天宁区飞龙路116号) 三楼 会议室。
资格复审考生需带资料:
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5张,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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