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题库 > 模拟题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婚姻法题目解析(一)进入阅读模式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婚姻法题目解析(一)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9-11 10:17:20|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1、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较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2、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出现外遇情况;

(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三)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3、复婚还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吗?

复婚是指双方离婚后又恢复婚姻关系的行为。

复婚也必须按照结婚登记的有关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如果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就进行同居生活的,双方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承认,仍属于未婚同居行为。

(责任编辑:xxfb_zm)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