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5四川南充营山县路政大队关于公开招聘路政协管人员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5四川南充营山县路政大队关于公开招聘路政协管人员的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8-06 12:26:10| 来源:营山人才网

四、体检。体检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根据应试者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五、政审

从2015年8月24日起,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路政管理大队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对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举报电话: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按规定与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被续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聘用人员超过45周岁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聘用的路政协管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具备路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纳入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其培训、教育、管理、奖惩、解聘等由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

八、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另每月设目标奖300元,根据考勤、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据实发放。经费来源: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进行补助,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按规定缴纳。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或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以上待遇。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给予经济补偿。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九、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方式:详情请咨询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原标题: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关于公开招聘路政协管人员的公告

电话:0817—

2015年8月4日

1 2

(责任编辑:柳杰)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