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30分。面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选调职位名额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折算成绩、借调加分、面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考核
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报考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20分,主要分为民主测评和奖励。考核时间:2015年8月25日前。
⑴民主测评。分值为5分。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各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按优秀率计分。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⑵奖励分。分值为15分。2010年以来个人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表彰的按10分、8分、6分、3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层次表彰计分一次,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四) 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折算后,加借调加分及面试成绩加考核得分计算为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报考对象工作单位或有关媒体公示7天。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经县委或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名单详见官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
(一)本次选调免收报考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据实拨付。
(二)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另行制定,单独组织考试。
原标题:石城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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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石城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职位信息表.doc
2.2015年石城县直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doc
石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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