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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5河南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8-03 09:47:22| 来源: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宛城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南阳市宛城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并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法律3名、财会(审计)3名、文秘2名、计算机2名。所聘人员编制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专业划分参照《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的;

4、服务期未满的;

5、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派遣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证明(注明编制、参加工作时间、工作表现、

是否同意报考等)。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场影像采集。报名考务费100元。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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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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