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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招聘笔试及实践考核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5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招聘笔试及实践考核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7-31 10:13: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阶段已顺利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及实践考核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姓氏笔划排列)。

信息已过期

二、笔试及实践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时间:8月10日(周一),全天。

9:00-11:30 笔试:教育培训工作实务,上述人员均参加。

13:30-15:30 实践考核:按岗位工作需要考核相关内容。

(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6号,国家统计局六里桥办公区,国统宾馆后楼5层第504教室。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当日8时30分前到达笔试地点并提交有关材料。8时50分后未报到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可乘300路、特8路、67路、968路、944路、698路、运通108路等公共汽车在六里桥南里下车(马路东侧国统宾馆院内)。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和户籍所在地的有效证件及报名登记表。身份和户籍所在地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试前查验原件)。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不予聘用,聘用后也将予以解聘。

三、笔试及实践考核规则

(一)请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凭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开考前10分钟停止入场。严禁携带通讯及其它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二)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有关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三)考试结束,考生应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

四、关于面试安排

笔试和实践考核结束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从笔试和实践考核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实践考核公告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2015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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