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我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办法》,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局2015年拟招聘会计专业毕业生1名,用人单位为赤峰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用人岗位为会计,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气象事业奉献的精神;
3.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
6.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赤峰市气象局人事监察科负责,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6月30日至7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
到内蒙古赤峰市气象局人事监察科报名或通过电话、电子信箱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符合岗位资格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生就业协议(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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