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满分为。
(四)加分
现已在镇劳动保障所工作的人员,在笔试分数折算前加2分。
(五)录取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每个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次序优先录取:①面试成绩高者;②学历高者;③学历相同时,全日制学历者;④笔试计算机分数高者。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受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镇政府共同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工资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工作经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受聘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中心保管。
七、组织领导
名单详见官网。
原标题:昌图县2015年公开招聘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实施方案
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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