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力打造中国动力谷,株洲高新区新设立了株洲高新区动力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依托株洲高新区软硬环境,以自主创新园为载体,创新中心主要担负着为株洲高新区吸引集聚高端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引进企业研发机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加速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等一系列任务。
为进一步充实创新中心人才队伍,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拟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2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5人)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 轨道交通(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 | 1 | 高层次人才 |
| 通用航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 | 1 | |
| 新能源汽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 | 1 | |
| 建筑(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 | 1 | 专业人才 |
| 法律(知识产权)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二)岗位条件
1.高层次人才: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③在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三大动力产业相关企业工作三年以上;④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人才: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③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三、聘用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1.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前提下,每年补助人才津贴12万元,补贴时间为三年,续聘或调离专业岗位不再享受。
2. 聘用期间区财政给予1万元/年住房补贴,补贴时间5年。
3. 结合高新区实际进行专项研究,可提供项目研究资助。
4. 带项目人员可享受我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有关优惠政策。
5. 首个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工作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
6.其他待遇按照市区两级人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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