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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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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值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对报考大学生村官本人任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在岗表现、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湾党建网、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湾党建网、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后续管理及相关待遇

1、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3、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5年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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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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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丽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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