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到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管理股(307室)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人数为9人(含9人)以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10人(含10人)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综合协调和应急突发处置能力等;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方式;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加试来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呈报批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得随意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在我县工作满4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调动。
七、其他事宜
1、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2、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定安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4、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5、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定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定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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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5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定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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