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方式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应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就业协议书或所学专业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社会人员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地点:见招聘单位地址。
3、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2月9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当场告知。
2、复审
报名结束两天内招聘单位将报名材料连同初审报告一并报局复审,一周内将复审意见反馈招聘单位。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再通知报考人员。
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的比例,将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笔试、面试和考务工作
(一)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及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将笔试成绩分别在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上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形式为考官提问。面试成绩满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为总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考务工作
1、笔试命题与阅卷、面试试题以及考务工作由局负责统一安排。
2、局组建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局领导、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招聘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由招聘单位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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