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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临汾蒲县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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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16:54:49| 来源:山西人才网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申请的批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蒲县第一中学等1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每个环节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6个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0名;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24名;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法制认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比例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6、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

7、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元月12日---2015年元月14日

2、报名地点:蒲县人事局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资格,由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分教师、医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类分别进行。

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内容。

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本区域相关信息等内容。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分别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分教师、医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类分别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及格线为60分。现场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教育系统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的运用和综合实力等。面试采取试讲方法进行。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提前20分钟抽题备课。

卫生系统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应用实力。

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综合分析实力、语言表达实力、应变实力、组织与协调实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素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卫生系统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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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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