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招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招聘1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2-22 22:10:12| 来源: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民政业务人员的通知》(粤民发[2014]58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向全区招聘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职责说明及招聘人数

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落实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10名。

二、岗位待遇

由源城区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源城区民政局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调配等由源城区民政局统一管理,人员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并实行由源城区民政局和所在镇(街)党(工)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工资福利通过区财政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

具体待遇为:参照源城区村官待遇。作息时间参照公务员作息时间。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社会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可优先考虑。

4、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河源市源城区户籍,或父母中有一方户籍在河源市源城区,或配偶工作单位在河源市源城区(提供有关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源城区民政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源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2、公告。2014年 12月 22日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5天)。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2014年 12月31日;报名地点在源城区民政局办公室(源城区政府E幢104室 联系人:蓝芬,联系电话:0762一)

1 2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