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2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6.笔试成绩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发布。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最终进入面试,因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名额空缺,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3.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进行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形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
监督举报电话:(新宾满族自治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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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 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201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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