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人员通过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拟聘用手续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县聘合同,同时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县聘)。县聘人员在聘期内按照《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县聘待遇。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需要调剂聘用的职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工作在整体聘用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调剂办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相同职位、相同条件进行匹配后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调剂。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禁报考察布查尔县考试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了解相关考试信息、工作进程,并查询相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公示、政策解答等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发布。《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转810 转810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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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认定表.xls
3.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xls
察布查尔县招聘县聘工作人员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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