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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察布查尔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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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5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

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㈡未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㈢已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最高不突破。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团委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察布查尔县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察布查尔县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命制。

4.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5.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2人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录3-4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招录5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凡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按照统一的面试方案进行。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方法对考生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5.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部门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须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县聘人员政审表》并报送资格审查部门。

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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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云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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