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电脑基础知识、写作知识等(学习资料由报名点免费提供)。
3.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不超过各报名岗位数额3倍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2:1。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如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分不低于在本次公招考中其他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可纳入体检范围。
(三)加分
具有乡镇机关或乡镇站所室工作经历的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应经原印发机关加盖鲜章。报名期间未提供加分依据,或提供的加分依据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四)体检
按照各报名岗位的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高低为序分别排名,分别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再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根据报名条件,对拟招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六)递补
取消招用资格后空缺的岗位,按开考比例确定的原则,根据报名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交指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招用,不合格者取消招用。招用人员名单由县交指办、县就业局通知到乡镇,由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每年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或根据工作实际和政策规定不再需要用工的,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合同期内每月工资待遇1500元,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用工作由县交指办牵头组织实施,县就业局参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部门指导监督,确保招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招用简章由县交指办、县就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开江县2014年公开招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简章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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