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0月8日。
(五)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六)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人才网()
政策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原标题: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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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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