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我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2014年9月30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测试人力资源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等理论知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公共基础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开始前,由我单位对外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襄阳市人事人才网。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我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计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我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襄阳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2014年度襄阳市人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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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襄阳市人才中心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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