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面试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参加面试人员到平定县人才中心(人社局大楼211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验机构应选择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本人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在另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论以书面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平定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有举报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参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为:县纪委:、。
九、其它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定报、平定人才网
()、平定政府网()进行发布;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定人才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议定后及时公布,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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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定县公开招聘不占编制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平定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组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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