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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太原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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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13:07:26| 来源:太原市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小店区等九个县(市、区)食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太原市公开招聘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7月30日前取得,年龄和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目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信息

招聘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招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提交两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其他职位。8月15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15日17:00至8月1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4年8月17日18: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8月15日、16日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8日8:00至9月12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对于专业较偏、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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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q)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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