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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财产继承权进入阅读模式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财产继承权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07-29 11:02:20|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财产继承权。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内容来自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备考指导,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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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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