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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铁路工程学校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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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6日。

地点: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党政办公室(主教学楼813室)。合肥铁路工程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

乘车路线:303、302、681公交车到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课程成绩单、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

(2)属其他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其中试讲60分,面试10分,专业技能操作30分)。

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按不同专业在测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二)考官构成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专业特点设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请考生于2013年11月17日上午8:00前到教学北楼二楼阶梯教室(西)报到抽签。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根据自己抽签的顺序和时间进行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新校区(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分别设立专业测试考场、候考室、备课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程序和方法

专业测试由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三个环节组成。

1、试讲:试讲人员现场抽取试讲章节内容,封闭式备课1小时,拟定一份教案,无生授课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能力及教学效果等。试讲教材为《财务会计》。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在每位考生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

3、专业技能操作:运用用友财务软件教育版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具体见专业测试项目内容与要求。

试讲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技能操作分数需要考生操作批改后评定,并与上述两项分数合成得出最后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于11月20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成绩合成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合成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分别按35%和65%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11月25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以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实施工作。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汪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caow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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