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各岗位名额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即当场抽签备课15分钟、现场无学生的试讲15分钟。试讲教材为所报学段[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报考学科的现行课本(县后勤产业办面试内容为初中数学)。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缴费:人民币80元/人。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2013年8月14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五、考核、公示
(一)根据各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后往前的顺序比较各题得分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考生的笔面试折合总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流动聘用),考核对象名单于2013年8月14日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2013年8月15-16日,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确定的拟流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近三年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流动对象,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流动人员姓名、性别、原单位、拟聘用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若有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六、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实的,经县编委会审定、县委批准后,办理流动手续。被批准流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到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县人社局鉴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经批准流动的人员到新聘用单位,一律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档次聘任。如果新单位有流入人员对应的岗位空缺,那么,按新单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参加竞争上岗。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此次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流动教师工作的信息、过程、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到新单位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附件:1、荣县2013年城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流动教师岗位及指标情况表.xls
2、2013年城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流动教师报名表.doc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县教育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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