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县人社局牵头,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准考证。毕业证的真伪(学历认证)通过登陆网站查验。
报名结束后,除中小学教师岗位外,其他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其中计划数为1人,核销招聘计划;计划数大于等于2的,按1:3比例核减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本县紧缺专业或特殊专业的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专题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工作结束的次日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分数的不予聘用,平均分数分别按镇卫生院(镇计生服务站)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二类计算。被核销或核减岗位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与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考试分值为,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0:30,考试地点设在青年路小学。考试按国家招生考试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7月25日上午8时核发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结束后,按照所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
2、考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年龄大的排前。
4、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环节着重考察拟聘用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及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聘满为止。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1-27
01-27
01-27
01-27
01-27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