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四)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如某岗位招聘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参加某岗位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林业信息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省林业厅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林业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省林业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厅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2013年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安徽省林业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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