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人事科(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699号)。乘车路线:市内乘119路或204路公共汽车至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下。
联系电话:。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人事科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交纳专业测试费用,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方式。
2.面试程序和方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及专业素质、发展潜力、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试讲程序和方法: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实现教学目标、对课程教材内容的把握、教学组织等能力,以及教学基本素质、教学效果等。考生封闭备课60分钟后进行试讲, 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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